2009年我校在省委、省综治委开展的新一轮“争创平安校园”活动中,坚持 “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紧紧抓住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深化学校安全管理和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建立和规范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机制,增强了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经学校自评、申报,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组评估、推荐,省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我校被授予2009年度辽宁省“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光荣称号。
根据辽学校及周边治安办[2010]4号文件,我校保卫处副处长姚岚荣获“2007-2009年度全省学校安全和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保卫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