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下午,人事处组织召开了新教工人事管理相关事项宣讲会。2006年以后来我校工作的70多名教工参加了会议。 会上,人事处劳资科首先对工资、报销探亲费等相关规定和我校教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情况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受校工会委托传达了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政策。人事科对干部履历表和聘用合同书的填写注意事项进行了说明。最后,人事处处长胡玉才介绍了我校实施全员聘用制后,人员分类和按岗管理的基本政策以及新教工缴纳“一险一金”需要注意的问题。 (人事处周磊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