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行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水院发[2008]4号)文件,1月26日-2月2日,学校专业评估专家组依据《大连水产学院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试行)》,通过听取专业负责人自评报告、查阅材料、现场考察、调阅试卷和实验报告、个别访谈等方式对全校所有招生的本科各专业的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考察与评估。 (教务处韩延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