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二级学院(系)本科教学工作进行评估的通知》(水院发[2008]18号文件),3月3日-8日,学校院(系)评估工作组依据《大连水产学院对院(系)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内涵要求(试行)》,通过听取各院(系)院长(主任)作的本科教学工作全面情况汇报、召开领导干部座谈会、查阅资料、抽查教学档案、考察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情况、考察实验教学管理情况、考察实验项目管理情况、考察实验室及基地设备管理工作等方式,对全校11个二级学院(系)的本科教学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考察与评估。
(教务处韩延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