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选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5月15日,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颁布了《关于辽宁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我校十分重视此项工作,接到通知后立即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动员,鼓励毕业生踊跃报名,各党总支对报名学生予以把关推荐。截止到5月31日,共有25名毕业生报名参加选聘,并全部通过辽宁省委组织部的资格审查。
6月18日,我校有17名毕业生到沈阳参加了辽宁省委组织部组织的统一考试,考题按照公务员考试标准设置,包括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部分。最终,有13名同学入围面试。
(组织部张孟芹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