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委发[2008]7号文件及学校保密工作会议精神,7月9日下午,机械工程学院党总支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了《大连水产学院保密工作暂行规定》(水委发[2007]15号文件),通报了典型失、泄密案例,同时针对学院的保密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在学院的网站上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制度;第二,教师出考试题禁止在网上传输,要严格按保密规定执行;第三,涉外合作的科研项目,必须报科研处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备案,执行科研工作的相关保密规定。 (机械工程学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