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以姚杰院长为组长的学校评估专家组根据《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试办专业建设指标体系》,对我校2006年招生的法学本科专业的建设情况进行了评估。 专家组认真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20字评估原则,通过听取专业负责人自评汇报、看评估材料、考察实验室、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形式对我校人文法律系试办的法学专业的办学条件、教学质量等各方面教学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考察与评估,并根据评估检查结果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 (教务处韩延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