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推进学校深化改革,进一步提高督查督办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学校重大决策、重点工作有效贯彻落实,根据《大连海洋大学督查督办工作办法》(大海大校发〔2024〕180号)要求,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重点事项督查督办台账
1.建立学校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专题会等会议重要决议事项的督查台账;
2.建立上级文件领导批示意见的督查台账;
3.建立校领导批(交)办事项的督查台账。
二、OA流程接办、结办督查督办
1.根据督查督办工作办法,明确拟办、立项、交办、督办、办结、反馈、归档7部分工作流程。
2.督查督办立项后,党政办公室将通过OA系统“事务办理-督查督办流程”向承办单位发出督办通知,承办单位(牵头单位及协办单位)应于24小时内签收反馈交办事项。
3.督查督办过程中,牵头单位应于每周四17:00前向党政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党政办公室报送情况形成进展台账,每半月或每月形成督办工作简报,每季度统计各部门督办落实办结情况,通报各部门督查督办工作办结率。原则上坚持“710”时限,即简单事项一周内办结,一般事项一个月内办结,特殊长期事项一年内销号。
4.督查督办办结反馈时,牵头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通过OA系统提交办结申请,办结反馈报告格式见附件。党政办公室按照交办要求对承办部门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补办或重办;对符合要求的,及时办结。
三、加强工作沟通联系
1.承办单位要加强与党政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及时处理OA系统流转信息。
2.党政办公室将明确督查督办事项具体联系人,积极做好部门沟通协调工作。
附件:
1.督查督办事项OA流转程序
2.督查督办事项登记通知单
3.督办督查事项办结反馈报告(模板)
党政办公室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1-3.docx